一孔录

书目 › 论语 › 泰伯第八

泰伯 · 第 8 章 · 未讲兴于诗

这一章一孔录还没讲。先放原文和白话直译,开讲后补上注里的关键字、诸家说法和一孔录的读法。

子曰:兴于诗,立于礼。成于乐。
原文据朱熹《论语集注》(《四部备要》本),底本第 110 页。

点原文任一句,可复制带出处的引文。

白白话

孔子说:诗使我振奋,礼使我能在社会上立足,音乐使我的所学得以完成。

白话为初稿,按朱注直译;开讲时按定版稿再核。

家各家注本
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论语集注》,见上文。这里并列别家:古注录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扫描页;现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译文,作通行读法对照。“与朱注异同”是一孔录写的说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
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中华书局 · 现代通行本,短引

“诗篇使我振奋,礼使我能在社会上站得住,音乐使我的所学得以完成。”

版本说明

钱穆《论语新解》现代通行本,短引

“兴起在诗,卓立在礼,完成在乐。”

版本说明

与朱注异同

注本关键处异同把握说明
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同解定诗兴起、礼自立、乐成德;杨强调教育最后阶段,朱细释乐使义精仁熟,非单学乐器技能。
钱穆《论语新解》同解较稳同训兴为起,诗启心、礼自立、乐成德。钱与朱均由诗性情易感、礼节文固守说明,乐不只娱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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