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章一孔录还没讲。先放原文和白话直译,开讲后补上注里的关键字、诸家说法和一孔录的读法。
朋友死,无所归。曰:于我殡。朋友之馈,虽车马,非祭肉,不拜。点原文任一句,可复制带出处的引文。
白白话
朋友死了,没有亲属负责收殓,孔子说:丧事由我来办吧。朋友赠送的东西,即使是车马,不是祭肉,孔子也不拜。
白话为初稿,按朱注直译;开讲时按定版稿再核。
家各家注本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论语集注》,见上文。这里并列别家:古注录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扫描页;现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译文,作通行读法对照。“与朱注异同”是一孔录写的说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与朱注异同
| 注本 | 关键处 | 异同 | 把握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 | 同解 | 定 | 杨10.22:同解:友死无归则己任丧事;杨将殡释含整个丧葬,朱以义合故不得不殡,未同于朋友有亲属仍夺其丧权。;杨10.23:同解:朋友通财,贵如车马不拜,祭肉则敬其祖考而拜;非把朋友赠物视为全不需感谢。 | |
| 钱穆《论语新解》 | 同解 | 较稳 | 同以朋友无归则于我殡、受祭肉须拜敬其先祖。钱据檀弓解释为病时迎馆、死后停柩,反对死后始迎柩之说;朱本章不详此时间情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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