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孔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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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目 › 論語 › 季氏第十六

季氏 · 第 3 章 · 未講祿之去公室

這一章一孔錄還沒講。先放原文和白話直譯,開講後補上注裡的關鍵字、諸家說法和一孔錄的讀法。

孔子曰:祿之去公室,五世矣;政逮於大夫,四世矣;故夫三桓之子孫,微矣。
原文據朱熹《論語集註》(《四部備要》本),底本第 224 頁。

點原文任一句,可複製帶出處的引文。

白白話

孔子說,俸祿與政權離開魯國公室已經五代,政權落到大夫手中已經四代,所以三桓的後人也已衰微。

白話為初稿,按朱注直譯;開講時按定版稿再核。

家各家注本
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論語集註》,見上文。這裡並列別家:古注錄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掃描頁;現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譯文,作通行讀法對照。“與朱注異同”是一孔錄寫的說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中華書局 · 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國家政權離開了魯君,〔從魯君來說,〕已經五代了;政權到了大夫之手,〔從季氏來說,〕已經四代了,所以桓公的三房子孫現在也衰微了。”

版本說明
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爵祿之權自公家失去,已五世了。”

版本說明

與朱注異同

注本關鍵處異同把握說明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異讀較穩五公之世數同列宣成襄昭定;大夫四世不同,錢列季文武平桓,朱列季武悼平桓。均說明私門專權日衰的趨勢。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四世字義不同定楊自季文子至桓子,朱自季武子經悼平桓;五世魯宣至定相合,不能把大夫四世名單寫成一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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