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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语 › 八佾第三

八佾 · 第 21 章哀公问社

哀公问社于宰我。宰我对曰:夏后氏以松,殷人以柏,周人以栗,曰:使民战栗。子闻之,曰:成事不说,遂事不谏,既往不咎。
原文与注据朱熹《论语集注》(《四部备要》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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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常见的理解

“既往不咎”=过去就算了。

注注里的关键字

“宰我,孔子弟子,名予”;“古者立社,各树其土之所宜木以为主也”;“战栗,恐惧貌……岂以古者戮人于社,故附会其说与”;“非立社之本意,又启时君杀伐之心,而其言已出,不可复救,故历言此以深责之,欲使谨其后也”。

家诸家怎么说

尹焞“古者各以所宜木名其社,非取义于木也。宰我不知而妄对”。

读一孔录这样读

三个“不”不是算了,是重重地责备,要他以后谨慎;放到今天:群里转了没核实的消息,撤回键只管两分钟。

核本章引文逐条核对

视频里引到的每一句注:原话、出自谁、在底本哪一页。标“转述”的是我们概括的意思,不是原话。 版本说明

引文原话出自底本页
“宰我,孔子弟子,名予。三代之社不同者,古者立社,各树其土之所宜木以为主也”朱注原页 47
“战栗,恐惧貌。宰我又言周所以用栗之意如此。岂以古者戮人于社,故附会其说与”朱注原页 47
“孔子以宰我所对,非立社之本意,又启时君杀伐之心,而其言已出,不可复救,故历言此以深责之,欲使谨其后也”朱注原页 47
“古者各以所宜木名其社,非取义于木也。宰我不知而妄对,故夫子责之”朱注引尹氏原页 47

音读音

字位置读
栗周人以栗、战栗lì
说成事不说shuō
谏遂事不谏jiàn
咎既往不咎jiù

页底本原页

引用本页一孔录《论语·八佾》3.21“哀公问社”,https://yikonglu.com/lunyu/ba-yi/21.html,2026-11-04 版。

本页最后核对:2026-11-04。改动记在勘误页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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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言#附会#谨言#误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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