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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語 › 八佾第三

八佾第三 · 第 21 章哀公問社

哀公問社於宰我。宰我對曰:夏后氏以松,殷人以柏,周人以栗,曰:使民戰慄。子聞之,曰:成事不說,遂事不諫,既往不咎。
原文與注據朱熹《論語集註》(《四部備要》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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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常見的理解

“既往不咎”=過去就算了。

注注裡的關鍵字

“宰我,孔子弟子,名予”;“古者立社,各樹其土之所宜木以為主也”;“戰慄,恐懼貌……豈以古者戮人於社,故附會其說與”;“非立社之本意,又啟時君殺伐之心,而其言已出,不可復救,故歷言此以深責之,欲使謹其後也”。

家諸家怎麼說

尹焞“古者各以所宜木名其社,非取義於木也。宰我不知而妄對”。

讀一孔錄這樣讀

三個“不”不是算了,是重重地責備,要他以後謹慎;放到今天:群裡轉了沒核實的訊息,撤回鍵只管兩分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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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片裡引到的每一句注:原話、出自誰、在底本哪一頁。標“轉述”的是我們概括的意思,不是原話。 版本說明

引文原話出自底本頁
“宰我,孔子弟子,名予。三代之社不同者,古者立社,各樹其土之所宜木以為主也”朱注原頁 47
“戰慄,恐懼貌。宰我又言周所以用栗之意如此。豈以古者戮人於社,故附會其說與”朱注原頁 47
“孔子以宰我所對,非立社之本意,又啟時君殺伐之心,而其言已出,不可復救,故歷言此以深責之,欲使謹其後也”朱注原頁 47
“古者各以所宜木名其社,非取義於木也。宰我不知而妄對,故夫子責之”朱注引尹氏原頁 47

音讀音

字位置讀
栗周人以栗、戰慄lì
說成事不說shuō
諫遂事不諫jiàn
咎既往不咎jiù

頁底本原頁

引用本頁一孔錄《論語·八佾第三》3.21“哀公問社”,https://yikonglu.com/zh-hant/lunyu/ba-yi/21.html,2026-11-04 版。

本頁最後核對:2026-11-04。改動記在勘誤頁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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