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孔录

书目 › 论语 › 子路第十三

子路 · 第 29 章 · 未讲善人教民七年

这一章一孔录还没讲。先放原文和白话直译,开讲后补上注里的关键字、诸家说法和一孔录的读法。

子曰:善人教民七年,亦可以即戎矣。
原文据朱熹《论语集注》(《四部备要》本),底本第 185 页。

点原文任一句,可复制带出处的引文。

白白话

孔子说,善人教导百姓七年,也可以让他们从军作战了。

白话为初稿,按朱注直译;开讲时按定版稿再核。

家各家注本
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论语集注》,见上文。这里并列别家:古注录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扫描页;现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译文,作通行读法对照。“与朱注异同”是一孔录写的说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
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中华书局 · 现代通行本,短引

“善人教导人民达七年之久,也能够叫他们作战了。”

版本说明

钱穆《论语新解》现代通行本,短引

“善人在位,教民七年之久,也可使他们上战场了。”

版本说明

与朱注异同

注本关键处异同把握说明
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同解定教民后可即戎、戎为兵事;朱兼教孝悌农武,不是只演练军事技术七年即保胜。
钱穆《论语新解》同解较稳同以善人教民日久、民亲上死长才可用兵,教包含德行及农武。钱以七年举奇数言久,朱以圣人度事之期须思作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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