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孔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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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目 › 論語 › 述而第七

述而 · 第 13 章 · 未講子在齊聞韶

這一章一孔錄還沒講。先放原文和白話直譯,開講後補上注裡的關鍵字、諸家說法和一孔錄的讀法。

子在齊聞韶,三月不知肉味。曰: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!
原文據朱熹《論語集註》(《四部備要》本),底本第 96 頁。 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分章作 7.14。

點原文任一句,可複製帶出處的引文。

白白話

孔子在齊國聽到了韶樂,很長時間裡吃肉都嘗不出味道。他說:想不到欣賞音樂竟能達到這樣的境界。

白話為初稿,按朱注直譯;開講時按定版稿再核。

家各家注本
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論語集註》,見上文。這裡並列別家:古注錄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掃描頁;現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譯文,作通行讀法對照。“與朱注異同”是一孔錄寫的說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中華書局 · 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想不到欣賞音樂竟到了這種境界。”

版本說明
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先生在齊國,聽到了韶樂,三月來不知道肉味。”

版本說明

與朱注異同

注本關鍵處異同把握說明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為樂字義不同定楊譯欣賞音樂所達境界;朱主說舜作樂美至於此,並引學之三月。對為樂主語的落實有別。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不圖輕重不同較穩錢著重韶樂感移人心至不知肉味;朱著重舜作樂之美極其情文。兩家均錄史記學之三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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