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孔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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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目 › 論語 › 述而第七

述而 · 第 9 章 · 未講子食於有喪者之側

這一章一孔錄還沒講。先放原文和白話直譯,開講後補上注裡的關鍵字、諸家說法和一孔錄的讀法。

子食於有喪者之側,未嘗飽也。子於是日哭,則不歌。
原文據朱熹《論語集註》(《四部備要》本),底本第 94 頁。 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分章作 7.9、7.10。

點原文任一句,可複製帶出處的引文。

白白話

孔子在有喪事的人旁邊吃飯,從來沒有吃飽過。孔子在這一天弔喪哭過,就不再唱歌。

白話為初稿,按朱注直譯;開講時按定版稿再核。

家各家注本
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論語集註》,見上文。這裡並列別家:古注錄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掃描頁;現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譯文,作通行讀法對照。“與朱注異同”是一孔錄寫的說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
皇侃《論語義疏》梁 · 1750 年日本和刻本 · 卷四

“為應赴事故必食也。”……

和刻本掃描 第 2 冊第 45 頁版本說明
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中華書局 · 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孔子在死了親屬的人旁邊吃飯,不曾吃飽過。”

版本說明
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先生在有喪者之側進食,從未飽過。”

版本說明

與朱注異同

注本關鍵處異同把握說明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同解定楊7.9:同解:臨喪哀而食不飽;朱與哭而不歌合章,楊分章,不是另立禁食之禮;楊7.10:同解:當天吊哭仍有餘哀故不歌;朱釋哭為吊哭,與前條合章,楊另立章並未說終身不歌。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同解較穩同從臨喪惻隱餘哀解釋不飽、不歌,錢明確隨朱注合兩事為一章,並分哀可餘與怒不可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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