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孔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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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目 › 論語 › 公冶長第五

公冶長 · 第 11 章 · 未講子貢曰

這一章一孔錄還沒講。先放原文和白話直譯,開講後補上注裡的關鍵字、諸家說法和一孔錄的讀法。

子貢曰: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,吾亦欲無加諸人。子曰:賜也,非爾所及也。
原文據朱熹《論語集註》(《四部備要》本),底本第 67 頁。 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分章作 5.12。

點原文任一句,可複製帶出處的引文。

白白話

子貢說:我不希望別人強加於我的事,我也不想強加於別人。孔子說:賜啊,這不是你能做到的。

白話為初稿,按朱注直譯;開講時按定版稿再核。

家各家注本
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論語集註》,見上文。這裡並列別家:古注錄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掃描頁;現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譯文,作通行讀法對照。“與朱注異同”是一孔錄寫的說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
皇侃《論語義疏》梁 · 1750 年日本和刻本 · 卷三

“雲子貢曰云雲者,子貢自願無世人以非理加陵於我也。”……

和刻本掃描 第 2 冊第 11 頁版本說明
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中華書局 · 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我不想別人欺侮我,我也不想欺侮別人。”

版本說明
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我不要別人把這些加在我身上,吾亦不要把這些來加在別人身上。”

版本說明

與朱注異同

注本關鍵處異同把握說明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非爾所及異讀較穩錢重上句,謂不能確保別人不以非義加己;朱重下句,以無加諸人是仁者自然不待勉強、子貢未及。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加字義不同定楊實指凌辱,朱泛指不欲人施於己之事;朱特別區分自然無加的仁與勉強勿施的恕,楊譯不展開層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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