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孔录

书目 › 论语 › 先进第十一

先进 · 第 24 章 · 未讲子路使子羔为费宰

这一章一孔录还没讲。先放原文和白话直译,开讲后补上注里的关键字、诸家说法和一孔录的读法。

子路使子羔为费宰。子曰:贼夫人之子。子路曰:有民人焉,有社稷焉。何必读书,然后为学?子曰:是故恶夫佞者。
原文据朱熹《论语集注》(《四部备要》本),底本第 151 页。 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分章作 11.25。

点原文任一句,可复制带出处的引文。

白白话

子路让子羔做费邑的长官,孔子说,这是害了人家的孩子;子路说,那里有百姓、有社稷,何必读过书才算学习,孔子说,所以我厌恶这种强辩的人。

白话为初稿,按朱注直译;开讲时按定版稿再核。

家各家注本
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论语集注》,见上文。这里并列别家:古注录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扫描页;现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译文,作通行读法对照。“与朱注异同”是一孔录写的说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
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中华书局 · 现代通行本,短引

“子路叫子羔去做费县县长。”

版本说明

钱穆《论语新解》现代通行本,短引

“子路使子羔去当费宰。”

版本说明

与朱注异同

注本关键处异同把握说明
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社稷字义不同定杨译土地五谷,朱作治民事神的国政祭祀;均反对未学遽仕、以强辩冒充实践学习。
钱穆《论语新解》同解较稳同以贼为害,子羔未学成熟便使从政是害其成长;民社固可学习,却不能借此全废读书,孔子恶其口辩饰过。

本章有错?写信告诉我们,核实后署你的网名记入勘误: email (image)

关注一孔录,轻松读经典

WeChat QR
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,回复“目录”看全部章节
▶ 在 YouTube 订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