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孔录

书目 › 论语 › 卫灵公第十五

卫灵公 · 第 35 章 · 未讲当仁不让于师

这一章一孔录还没讲。先放原文和白话直译,开讲后补上注里的关键字、诸家说法和一孔录的读法。

子曰:当仁不让于师。
原文据朱熹《论语集注》(《四部备要》本),底本第 218 页。 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分章作 15.36。

点原文任一句,可复制带出处的引文。

白白话

孔子说,担当行仁之事,即使在老师面前也不必退让。

白话为初稿,按朱注直译;开讲时按定版稿再核。

家各家注本
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论语集注》,见上文。这里并列别家:古注录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扫描页;现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译文,作通行读法对照。“与朱注异同”是一孔录写的说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
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中华书局 · 现代通行本,短引

“面临着仁德,就是老师,也不同他谦让。”

版本说明

钱穆《论语新解》现代通行本,短引

“若遇行仁之事,在己即当率先向前,莫让给众人为之。”

版本说明

与朱注异同

注本关键处异同把握说明
钱穆《论语新解》当与师异读较稳钱取当值、并疑师为众,意为众当行仁自己率先不让;朱取以仁自任、师为师长。皆非争名而是不推善。
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同解定当仁勇为不让师,非争名利;朱当仁以仁为己任,杨译面临仁德,语义侧重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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