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孔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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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目 › 論語 › 衛靈公第十五

衛靈公 · 第 35 章 · 未講當仁不讓於師

這一章一孔錄還沒講。先放原文和白話直譯,開講後補上注裡的關鍵字、諸家說法和一孔錄的讀法。

子曰:當仁不讓於師。
原文據朱熹《論語集註》(《四部備要》本),底本第 218 頁。 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分章作 15.36。

點原文任一句,可複製帶出處的引文。

白白話

孔子說,擔當行仁之事,即使在老師面前也不必退讓。

白話為初稿,按朱注直譯;開講時按定版稿再核。

家各家注本
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論語集註》,見上文。這裡並列別家:古注錄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掃描頁;現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譯文,作通行讀法對照。“與朱注異同”是一孔錄寫的說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中華書局 · 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面臨著仁德,就是老師,也不同他謙讓。”

版本說明
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若遇行仁之事,在己即當率先向前,莫讓給眾人為之。”

版本說明

與朱注異同

注本關鍵處異同把握說明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當與師異讀較穩錢取當值、並疑師為眾,意為眾當行仁自己率先不讓;朱取以仁自任、師為師長。皆非爭名而是不推善。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同解定當仁勇為不讓師,非爭名利;朱當仁以仁為己任,楊譯面臨仁德,語義側重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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