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孔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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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目 › 論語 › 衛靈公第十五

衛靈公 · 第 37 章 · 未講事君

這一章一孔錄還沒講。先放原文和白話直譯,開講後補上注裡的關鍵字、諸家說法和一孔錄的讀法。

子曰:事君,敬其事而後其食。
原文據朱熹《論語集註》(《四部備要》本),底本第 219 頁。 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分章作 15.38。

點原文任一句,可複製帶出處的引文。

白白話

孔子說,事奉國君,應先敬慎盡職,後考慮俸祿。

白話為初稿,按朱注直譯;開講時按定版稿再核。

家各家注本
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論語集註》,見上文。這裡並列別家:古注錄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掃描頁;現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譯文,作通行讀法對照。“與朱注異同”是一孔錄寫的說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
皇侃《論語義疏》梁 · 1750 年日本和刻本 · 卷八

“先盡力,然後食其食也。”……

和刻本掃描 第 4 冊第 65 頁版本說明
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中華書局 · 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對待君上,認真工作,把拿俸祿的事放在後面。”

版本說明
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事君之道,先當敬守職事,把食祿之心放在後。”

版本說明

與朱注異同

注本關鍵處異同把握說明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同解定先盡事後計俸祿,食為祿;楊據蜀石經後食其祿互證,朱後獲之義,非推遲實際發薪規定。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同解較穩同以食為祿,先敬盡職責後慮俸祿,不能把求祿置於事君本心之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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