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孔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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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目 › 論語 › 雍也第六

雍也 · 第 7 章 · 未講季氏使閔子騫為費宰

這一章一孔錄還沒講。先放原文和白話直譯,開講後補上注裡的關鍵字、諸家說法和一孔錄的讀法。

季氏使閔子騫為費宰。閔子騫曰:善為我辭焉。如有復我者,則吾必在汶上矣。
原文據朱熹《論語集註》(《四部備要》本),底本第 80 頁。 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分章作 6.9。

點原文任一句,可複製帶出處的引文。

白白話

季氏派人請閔子騫去做費邑的長官,閔子騫對來請他的人說:請你好好替我推辭吧!如果再來召我,那我一定跑到汶水那邊去了。

白話為初稿,按朱注直譯;開講時按定版稿再核。

家各家注本
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論語集註》,見上文。這裡並列別家:古注錄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掃描頁;現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譯文,作通行讀法對照。“與朱注異同”是一孔錄寫的說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
皇侃《論語義疏》梁 · 1750 年日本和刻本 · 卷三

“雲季氏使閔子騫為費宰者,費,季氏邑也。”……

和刻本掃描 第 2 冊第 28 頁版本說明
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中華書局 · 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季氏叫閔子騫作他采邑費地的縣長。”

版本說明
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季孫氏使人請閔子騫為其家費邑的宰。”

版本說明

與朱注異同

注本關鍵處異同把握說明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同解定閔子騫不臣季氏,汶上暗指越界赴齊;朱強調守義免辱,楊補汶水北為齊的方位。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同解較穩同解閔子辭費宰是不欲臣季氏,若再召將北去齊;汶水為齊南魯北界,汶上表示北渡離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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