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孔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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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目 › 論語 › 子路第十三

子路 · 第 10 章 · 未講苟有用我者

這一章一孔錄還沒講。先放原文和白話直譯,開講後補上注裡的關鍵字、諸家說法和一孔錄的讀法。

子曰:苟有用我者。期月而已可也,三年有成。
原文據朱熹《論語集註》(《四部備要》本),底本第 178 頁。

點原文任一句,可複製帶出處的引文。

白白話

孔子說,如果有人任用我,一年就可以初立綱紀,三年便能有所成就。

白話為初稿,按朱注直譯;開講時按定版稿再核。

家各家注本
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論語集註》,見上文。這裡並列別家:古注錄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掃描頁;現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譯文,作通行讀法對照。“與朱注異同”是一孔錄寫的說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中華書局 · 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假若有用我主持國家政事的,一年便差不多了,三年便會很有成績。”

版本說明
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苟有能用我之人,一週年的時間便好了。”

版本說明

與朱注異同

注本關鍵處異同把握說明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同解定期月為一週年、三年治有成;朱區分綱紀布與治功成,非一個月就能完成一切教化。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同解較穩同訓期月為一年、可為僅可樹綱紀、三年使治功充實成就;均系嘆世無能用己,不作無需條件的萬能承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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