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孔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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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目 › 論語 › 子路第十三

子路 · 第 30 章 · 未講以不教民戰

這一章一孔錄還沒講。先放原文和白話直譯,開講後補上注裡的關鍵字、諸家說法和一孔錄的讀法。

子曰:以不教民戰,是謂棄之。
原文據朱熹《論語集註》(《四部備要》本),底本第 186 頁。

點原文任一句,可複製帶出處的引文。

白白話

孔子說,用沒有經過教導的百姓去作戰,就是拋棄他們。

白話為初稿,按朱注直譯;開講時按定版稿再核。

家各家注本
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論語集註》,見上文。這裡並列別家:古注錄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掃描頁;現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譯文,作通行讀法對照。“與朱注異同”是一孔錄寫的說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中華書局 · 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用未經受過訓練的人民去作戰,這等於糟踏生命。”

版本說明
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用不經教練的民眾去臨戰陣,只好說是拋棄了他們。”

版本說明

與朱注異同

注本關鍵處異同把握說明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同解定以為用,不教民為未受教的民,驅之戰是棄民;楊明釋名詞結構,朱亦不教之民,無須改斷句。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同解較穩同訓以為用,不教禮義戰陣而驅民戰必敗亡,等於棄民;並不把孔子說成絕對不言兵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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