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孔錄

繁體頁面由簡體自動轉換,用字按臺灣習慣;原文以底本原頁為準。

書目 › 論語 › 里仁第四

里仁 · 第 23 章 · 未講以約失之者鮮矣

這一章一孔錄還沒講。先放原文和白話直譯,開講後補上注裡的關鍵字、諸家說法和一孔錄的讀法。

子曰:以約失之者鮮矣。
原文據朱熹《論語集註》(《四部備要》本),底本第 59 頁。

點原文任一句,可複製帶出處的引文。

白白話

孔子說:因為約束自己而犯過失的,是很少的。

白話為初稿,按朱注直譯;開講時按定版稿再核。

家各家注本
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論語集註》,見上文。這裡並列別家:古注錄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掃描頁;現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譯文,作通行讀法對照。“與朱注異同”是一孔錄寫的說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
皇侃《論語義疏》梁 · 知不足齋叢書本 · 卷二

“鮮,少也。”……

原刻本掃描第 162 頁版本說明
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中華書局 · 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因為對自己節制、約束而犯過失的,這種事情總不會多。”

版本說明
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由檢約而差失的很少了。”

版本說明

與朱注異同

注本關鍵處異同把握說明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約字義不同定楊主取約束而不取節儉;朱引不自放與非止儉約說,亦不限省錢。此處不可機械列作楊反對朱注。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同解較穩同以約為檢束不放縱,不限於節儉財用;錢舉學問事業之守約,朱引尹氏明言非止儉約。

本章有錯?寫信告訴我們,核實後署你的網名記入勘誤: email (image)

關注一孔錄,輕鬆讀經典

WeChat QR
微信掃碼關注公眾號,回覆“目錄”看全部章節
▶ 在 YouTube 訂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