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孔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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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目 › 論語 › 子張第十九

子張 · 第 19 章 · 未講孟氏使陽膚為士師

這一章一孔錄還沒講。先放原文和白話直譯,開講後補上注裡的關鍵字、諸家說法和一孔錄的讀法。

孟氏使陽膚為士師,問於曾子。曾子曰:上失其道,民散久矣。如得其情,則哀矜而勿喜。
原文據朱熹《論語集註》(《四部備要》本),底本第 259 頁。

點原文任一句,可複製帶出處的引文。

白白話

孟氏讓陽膚擔任士師,陽膚向曾子請教,曾子說,上面失去治道,百姓的情義離散已經很久,若查明案件實情,應當憐憫他們,不要因此高興。

白話為初稿,按朱注直譯;開講時按定版稿再核。

家各家注本
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論語集註》,見上文。這裡並列別家:古注錄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掃描頁;現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譯文,作通行讀法對照。“與朱注異同”是一孔錄寫的說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
皇侃《論語義疏》梁 · 1750 年日本和刻本 · 卷十

“雲使陽膚為士師者,孟氏,魯下卿也。”……

和刻本掃描 第 5 冊第 43 頁版本說明
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中華書局 · 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孟氏任命陽膚做法官,陽膚向曾子求教。”

版本說明
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孟氏使陽膚當治獄官,陽膚去問曾子。”

版本說明

與朱注異同

注本關鍵處異同把握說明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同解定得罪情當哀矜勿喜、上失道為民散背景;楊錄散訓犯法僅備參而不取,朱主情義乖離,不能把備說當楊定訓。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同解較穩同以民心散離緣上失道教,審得犯罪實情須哀矜不可因能斷案自喜;矜為憐憫,非放縱不問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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