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孔录

书目 › 论语 › 宪问第十四

宪问 · 第 43 章 · 未讲子张曰

这一章一孔录还没讲。先放原文和白话直译,开讲后补上注里的关键字、诸家说法和一孔录的读法。

子张曰:书云:高宗谅阴,三年不言。何谓也?子曰:何必高宗,古之人皆然。君薨,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。
原文据朱熹《论语集注》(《四部备要》本),底本第 203 页。 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分章作 14.40。

点原文任一句,可复制带出处的引文。

白白话

子张问,书上说高宗居丧三年不言,是什么意思,孔子说,何止高宗,古人都这样,国君死后,百官各守自己的职务,听命于冢宰三年。

白话为初稿,按朱注直译;开讲时按定版稿再核。

家各家注本
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论语集注》,见上文。这里并列别家:古注录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扫描页;现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译文,作通行读法对照。“与朱注异同”是一孔录写的说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
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中华书局 · 现代通行本,短引

“《尚书》说:‘殷高宗守孝,住在凶庐,三年不言语。”

版本说明

钱穆《论语新解》现代通行本,短引

“(尚书)上说:‘高宗谅阴,三年不言。”

版本说明

与朱注异同

注本关键处异同把握说明
钱穆《论语新解》谅阴字训异读较稳钱取梁闇为居丧庐之形制,朱谓天子居丧之名未详字义。均以丧三年百官听冢宰说明非武丁独有。
杨伯峻《论语译注》谅阴字义不同定杨定居丧凶庐,朱仅知天子居丧名而义未详;百官听冢宰三年同,不可把朱未详补成赞同凶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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