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孔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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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目 › 論語 › 陽貨第十七

陽貨 · 第 21 章 · 未講宰我問

這一章一孔錄還沒講。先放原文和白話直譯,開講後補上注裡的關鍵字、諸家說法和一孔錄的讀法。

宰我問:三年之喪,期已久矣。君子三年不為禮,禮必壞;三年不為樂,樂必崩。舊谷既沒,新谷既升,鑽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子曰:食夫稻,衣夫錦,於女安乎?曰:安。女安則為之!夫君子之居喪,食旨不甘,聞樂不樂,居處不安,故不為也。今女安,則為之!宰我出。子曰: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,然後免於父母之懷。夫三年之喪,天下之通喪也。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?
原文據朱熹《論語集註》(《四部備要》本),底本第 240 頁。

點原文任一句,可複製帶出處的引文。

白白話

宰我認為三年守喪太久,三年不習禮樂會使禮樂敗壞,舊谷用盡新谷登場、取火的木料輪換一遍,滿一年就可以停止;孔子問他守喪時吃稻米、穿錦衣是否心安,他說心安,孔子便說心安就去做,但君子居喪時好吃的也不覺得甘美,聽音樂也不快樂,平常居處也不安適,所以不這樣做。宰我出去後,孔子批評他不仁,說孩子生下三年才離開父母懷抱,三年之喪是通行的喪禮,反問宰我是否也受過父母三年的愛護。

白話為初稿,按朱注直譯;開講時按定版稿再核。

家各家注本
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論語集註》,見上文。這裡並列別家:古注錄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掃描頁;現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譯文,作通行讀法對照。“與朱注異同”是一孔錄寫的說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
皇侃《論語義疏》梁 · 1750 年日本和刻本 · 卷九

“雲宰我問云云者,宰我問說喪制不宜三年之義也。”……

和刻本掃描 第 5 冊第 18 頁版本說明
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中華書局 · 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父母死了,守孝三年,為期也太久了。”

版本說明
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三年之喪,似乎期限太久了。”

版本說明

與朱注異同

注本關鍵處異同把握說明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同解定宰我欲期年止喪,孔子以安不安及三年撫養說明;期為週年、改火一輪,非把宰我的意見當孔子許可。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同解較穩同以三年喪從子生三年後離懷的親恩真情立論,安則為之是責宰我不安其情,不是正式許可其廢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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