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曰:由!誨女知之乎?知之為知之,不知為不知,是知也。點原文任一句,可複製帶出處的引文。
注注裡的關鍵字
“子路好勇,蓋有強其所不知以為知者”;“無自欺之蔽,亦不害其為知”;“況由此而求之,又有可知之理乎”。
讀一孔錄這樣讀
認下不知道,是起步。
家各家注本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論語集註》,見上文。這裡並列別家:古注錄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掃描頁;現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譯文,作通行讀法對照。“與朱注異同”是一孔錄寫的說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與朱注異同
| 注本 | 關鍵處 | 異同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 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 | 解法有別 | 字義不同 | 楊明確將末知讀智、譯聰明智慧;朱從知之道、不自欺論述,未在此標改讀。不能據此斷言朱排斥智慧義。 |
| 錢穆《論語新解》 | 同旨而申說不同 | 字義不同 | 錢強調同時知道已知與不知的界線,朱重不自欺與誠實承認;錢並未採用楊本末知讀智的明確改讀。 |
核本章引文逐條核對
影片裡引到的每一句注:原話、出自誰、在底本哪一頁。標“轉述”的是我們概括的意思,不是原話。 版本說明
| 引文原話 | 出自 | 底本頁 |
|---|---|---|
| “女,音汝;由,孔子弟子,姓仲,字子路” | 朱注 | 原頁 31 |
| “子路好勇,蓋有強其所不知以為知者,故夫子告之曰:我教女以知之之道乎!但所知者則以為知,所不知者則以為不知” | 朱注 | 原頁 31 |
| “如此則雖或不能盡知,而無自欺之蔽,亦不害其為知矣。況由此而求之,又有可知之理乎” | 朱注 | 原頁 31 |
音讀音
| 字 | 位置 | 讀 |
|---|---|---|
| 女 | 誨女、教女 | rǔ |
頁底本原頁
一孔錄《論語·為政第二》2.17“知之為知之”,https://yikonglu.com/zh-hant/lunyu/wei-zheng/17.html,2026-11-04 版。本頁最後核對:2026-11-04。改動記在勘誤頁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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