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曰:非其鬼而祭之,諂也。見義不為,無勇也。點原文任一句,可複製帶出處的引文。
注注裡的關鍵字
“非其所當祭之鬼”;“諂,求媚也”;“知而不為,是無勇也”。
家諸家怎麼說
朱熹沒說兩句關係;這裡自讀“一個做了不該做的,一個沒做該做的”,已標“本片的讀法,不是朱注”。
讀一孔錄這樣讀
往不相干的領導家送禮;開會不吭聲。
家各家注本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論語集註》,見上文。這裡並列別家:古注錄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掃描頁;現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譯文,作通行讀法對照。“與朱注異同”是一孔錄寫的說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與朱注異同
| 注本 | 關鍵處 | 異同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 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 | 同解 | 均戒祭非所當祭以求媚、見義而不為。楊補鬼通常指祖先及吉祭、兇奠之別,不據補說硬立相反異讀。 | |
| 錢穆《論語新解》 | 同解 | 錢主取通指不當祭的淫祀,可包非祖考之說;朱也釋非所當祭之鬼,不能誤判為朱只許祖先一義。 |
核本章引文逐條核對
影片裡引到的每一句注:原話、出自誰、在底本哪一頁。標“轉述”的是我們概括的意思,不是原話。 版本說明
| 引文原話 | 出自 | 底本頁 |
|---|---|---|
| “非其鬼,謂非其所當祭之鬼。諂,求媚也” | 朱注 | 原頁 35 |
| “知而不為,是無勇也” | 朱注 | 原頁 35 |
音讀音
| 字 | 位置 | 讀 |
|---|---|---|
| 諂 | 諂也 | chǎn |
頁底本原頁
一孔錄《論語·為政第二》2.24“非其鬼而祭之”,https://yikonglu.com/zh-hant/lunyu/wei-zheng/24.html,2026-11-04 版。本頁最後核對:2026-11-04。改動記在勘誤頁.
本章有錯?寫信告訴我們,核實後署你的網名記入勘誤: 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