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孔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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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目 › 論語 › 憲問第十四

憲問 · 第 22 章 · 未講陳成子弒簡公

這一章一孔錄還沒講。先放原文和白話直譯,開講後補上注裡的關鍵字、諸家說法和一孔錄的讀法。

陳成子弒簡公。孔子沐浴而朝,告於哀公曰:陳恆弒其君,請討之。公曰:告夫三子!孔子曰:以吾從大夫之後,不敢不告也。君曰告夫三子者。之三子告,不可。孔子曰:以吾從大夫之後,不敢不告也。
原文據朱熹《論語集註》(《四部備要》本),底本第 196 頁。 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分章作 14.21。

點原文任一句,可複製帶出處的引文。

白白話

陳成子殺了齊簡公,孔子沐浴後朝見魯哀公,請討陳恆,哀公卻讓他去告訴三桓;孔子去告而三家不許。孔子前後都說,我曾列於大夫之後,不敢不告。

白話為初稿,按朱注直譯;開講時按定版稿再核。

家各家注本
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論語集註》,見上文。這裡並列別家:古注錄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掃描頁;現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譯文,作通行讀法對照。“與朱注異同”是一孔錄寫的說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
皇侃《論語義疏》梁 · 1750 年日本和刻本 · 卷七

“雲陳成子殺簡公者,陳成子,陳恆也。”……

和刻本掃描 第 4 冊第 37 頁版本說明
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中華書局 · 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陳恆殺了他的君主,請你出兵討伐他。”

版本說明
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陳恆弒了他的君,請快發兵去討伐他。”

版本說明

與朱注異同

注本關鍵處異同把握說明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同解較穩孔子已退休仍請討弒君陳恆;楊亦討論兵力可勝的現實估計,朱重人倫天理討罪,不應抹去兩種論證層次。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同解較穩同以孔子退大夫後仍須請討弒君,沐浴朝告重其義,三家不許仍告以盡職;不據不成功說其不知時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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