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孔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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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目 › 論語 › 憲問第十四

憲問 · 第 8 章 · 未講愛之

這一章一孔錄還沒講。先放原文和白話直譯,開講後補上注裡的關鍵字、諸家說法和一孔錄的讀法。

子曰:愛之,能勿勞乎?忠焉,能勿誨乎?
原文據朱熹《論語集註》(《四部備要》本),底本第 188 頁。 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分章作 14.7。

點原文任一句,可複製帶出處的引文。

白白話

孔子說,愛一個人,能不讓他勤勞嗎;對一個人盡忠,能不教誨他嗎?

白話為初稿,按朱注直譯;開講時按定版稿再核。

家各家注本
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論語集註》,見上文。這裡並列別家:古注錄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掃描頁;現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譯文,作通行讀法對照。“與朱注異同”是一孔錄寫的說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中華書局 · 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愛他,能不叫他勞苦嗎?”

版本說明
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愛他,能勿教他勤勞嗎?”

版本說明

與朱注異同

注本關鍵處異同把握說明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同解定愛須使之勞、忠須告誨,非嬌養遷就;楊引魯語勞思善心,朱蘇說以深愛大忠解釋。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同解較穩同以真愛須使之勤勞、真忠須以正道規誨,不是嬌養順從;錢明說勞為勉其勤勞而非懲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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