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孔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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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目 › 論語 › 憲問第十四

憲問 · 第 38 章 · 未講公伯寮愬子路於季孫

這一章一孔錄還沒講。先放原文和白話直譯,開講後補上注裡的關鍵字、諸家說法和一孔錄的讀法。

公伯寮愬子路於季孫。子服景伯以告,曰:夫子固有惑志於公伯寮,吾力猶能肆諸市朝。子曰:道之將行也與?命也。道之將廢也與?命也。公伯寮其如命何!
原文據朱熹《論語集註》(《四部備要》本),底本第 201 頁。 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分章作 14.36。

點原文任一句,可複製帶出處的引文。

白白話

公伯寮在季孫面前讒毀子路,子服景伯告訴孔子,季孫已受公伯寮的話迷惑,我還有力量殺他、陳尸示眾;孔子說,道要推行或被廢棄,都有命,公伯寮能把命怎麼樣?

白話為初稿,按朱注直譯;開講時按定版稿再核。

家各家注本
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論語集註》,見上文。這裡並列別家:古注錄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掃描頁;現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譯文,作通行讀法對照。“與朱注異同”是一孔錄寫的說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中華書局 · 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他老人家已經被公伯寮所迷惑了,可是我的力量還能把他的尸首在街頭示眾。”

版本說明
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季孫聽了公伯寮讒訴,已對子路有疑惑。”

版本說明

與朱注異同

注本關鍵處異同把握說明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同解定公伯寮訴子路、景伯欲肆尸,孔子以道行廢有命止之;夫子在景伯話中指季孫,不是又指孔子。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同解較穩同認訴為讒、公伯寮不能改變道行廢之命,孔子不欲景伯為己殺人;命不是以私人威力安排的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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