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孔錄

繁體頁面由簡體自動轉換,用字按臺灣習慣;原文以底本原頁為準。

書目 › 論語 › 憲問第十四

憲問 · 第 17 章 · 未講子路曰

這一章一孔錄還沒講。先放原文和白話直譯,開講後補上注裡的關鍵字、諸家說法和一孔錄的讀法。

子路曰:桓公殺公子糾,召忽死之,管仲不死。曰:未仁乎?子曰:桓公九合諸侯,不以兵車,管仲之力也。如其仁!如其仁!
原文據朱熹《論語集註》(《四部備要》本),底本第 193 頁。 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分章作 14.16。

點原文任一句,可複製帶出處的引文。

白白話

子路說,桓公殺公子糾,召忽為他而死,管仲卻不死,這算不上仁吧;孔子說,桓公召集諸侯,不靠武力,這是管仲的力量,誰能比得上他的仁德,誰能比得上呢!

白話為初稿,按朱注直譯;開講時按定版稿再核。

家各家注本

本站底本是朱熹《論語集註》,見上文。這裡並列別家:古注錄疏文第一句,附原刻本掃描頁;現代注本只短引一句譯文,作通行讀法對照。“與朱注異同”是一孔錄寫的說明,不是注本原文。
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中華書局 · 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齊桓公殺了他哥哥公子糾,〔公子糾的師傅〕召忽因此自殺,〔但是他的另一師傅〕管仲卻活著。”

版本說明
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現代通行本,短引

“齊桓公殺公子糾,召忽為公子糾死了,管仲不死,如此,未算得是仁吧!”

版本說明

與朱注異同

注本關鍵處異同把握說明
錢穆《論語新解》如異讀較穩錢取如猶乃、此即管仲之仁,不止較召忽;朱取誰如其仁。九合錢認次數當有指但不可詳考,非定為純虛數。
楊伯峻《論語譯註》九字義不同定楊以多次非實數,朱亦訓糾合而詳事實;如其仁楊取乃、贊仁,朱贊仁功而非許全仁,仁的層次需分。

本章有錯?寫信告訴我們,核實後署你的網名記入勘誤: email (image)

關注一孔錄,輕鬆讀經典

WeChat QR
微信掃碼關注公眾號,回覆“目錄”看全部章節
▶ 在 YouTube 訂閱